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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元宝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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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人杰地灵,山清水秀。”一穷儒来了兴致,摇头晃脑。

“你妈飞沙走石,鬼斧神工。”

……

“噫吁戏!尔畜怎可与人斗智!”穷儒暴怒。

“呜呼哉!你妈竟能较鼠更呆!”

李大妈呆滞的问孟扶摇:“它怎么句句都是你妈?”

孟扶摇深情怅惘的答:“因为丫缺少母爱……”

李大妈继续呆滞:“它它它它……它真是个兔子?”

“其实啊……”孟扶摇意味深长的拖长声音,李大妈和围观诸人拼命竖起耳朵。

“它就是个兔子”。

“……”

“妙啊!”

此时底下一片轰然叫好声,全护国寺溜达的人都挤了过来,铜板雨点般洒过来——神兔,当真神兔!

元宝大人挺胸碘肚咧嘴笑,非常进入角色的亲自叼了铜板往小笸箩里扔——自己劳动挣钱的感觉就是光荣啊,虽然这些铜板加起来都不够买它一件袍子的一个纽扣……

孟扶摇抱拳,笑颜如花的打罗圈揖:“谢谢捧场,谢谢捧场……”

无数人涌上来,想要膜拜下“识文断字,满嘴你妈”的神兔大人,孟扶摇一把将那个很有表现欲的家伙塞进袖子里,微笑:“人家怕羞,请勿打扰其思考创作,有什么事可以和大人的经纪人——鄙人区区在下联系……”

元宝大人拼命在她袖子里横冲直撞——让我出来!你这死孩子,大人我难得找到了草根的快感……

李大妈挤进来,用打量金子的眼光慈祥的看着孟扶摇和她的袖子:“小哥儿,你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大哥又受了伤,要是不嫌弃,老婆子我家……”

“借一步说话。”

沉稳的男声突然打断两人的对话,语音平静中隐隐带着不可违抗的霸气,来人不止一个,左右一插已经将李大妈挤走,李大妈抬头要骂,一眼扫到对方腰间隐隐露出的麒麟袋儿,立时变了脸色,噤声退了下去。

竟然给摄政王府的人看上了,这小子不知是福是祸……

“大哥有什么吩咐?”孟扶摇笑眯眯问,“给赏钱吗?”

“赏钱自然会有,说不定比你想象的更多。”来人开门见山,指指孟扶摇的袖子,“你刚才那个什么‘神兔’,卖了给我们。”他用的是肯定语气,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往孟扶摇怀里一扔,“三百两。”

远远围观的人“哗”的一声,三百两!寻常百姓之家十年用度!摄政王府好大手笔!

也有人心领神会的羡慕的望着孟扶摇——听说前段日子王府小郡主出去了一趟,回来一直郁郁寡欢常常生病,王爷向来疼爱这个女儿,常派人出门为她搜罗有趣玩意儿,摄政王府的人八成是看上这个会对对子的兔子了,这小子好运道,三百两,发大财了哦。

那护卫扔过钱袋,便笃定的等孟扶摇送上兔子,孟扶摇将钱袋在手中掂了掂,笑眯眯道:“好重哦……”一反手又扔了回去。

这下换摄政王府的人惊讶了,那护卫眉头一竖:“你还敢嫌少?”

“非也,非也。”孟扶摇摇手指,“听说过没?有了一顿充,没了敲米桶,俺家神兔是俺浪迹天下之生财法宝,俺兄弟两人指望靠它挣一辈子钱过活,如今一次卖了,以后到哪找活路去?”

“三百两还不够你用么?”

“三百两啊,”孟扶摇笑,转头看他,“按说是够用了,可是,有命拿没命花,要它干嘛?”

“你什么意思?”护卫怔了怔,怒道:“你以为咱们是赖账的人?”

孟扶摇又摇头,怜悯的瞅着他,这孩子智商怎么比“你妈神对”元宝大人还差呢?

“现在我拿了这三百两,出了这闹市,全昆京的贼们强盗们人牙子赌坊大抵便要惦记着我了,”孟扶摇笑,瞟了瞟脸色一变退后的李大妈,和另一些混在人群里的眼神闪烁膀大腰圆人士,“小子我筋骨嫩面子薄,经不起咧。”

那护卫立时也明白过来,挑挑眉笑道:“你小子倒精明,那你要怎的?”

“给口实在饭吃。”孟扶摇摊手,“我兄弟浪迹天涯,也着实不想再走下去了,三百两就当买我兄弟做个家奴,公正实惠,童叟无欺。”

这个要求倒也不过分,那护卫却犯了犹豫,摄政王府不同其他王公府邸,摄政王权倾天下,一等一的煊赫,王府是和皇宫连接在一起的,府中就等于宫中,所以摄政王府对进人一直要求很严,非有昆京户籍身家清白且有人作保者不得入,而且这等外奴也只能在三门外打扫,内府家奴都是太监宫女,这小子想进王府,他还真没权利就让他进去。

孟扶摇看在眼里,也不说话,笑微微道:“小子这几天都在这里卖艺,过几天也就换地方了,大人若喜欢,记得多来捧场。”说完毫不犹豫干脆便走。

那侍卫“哎你——”说了半句又停住,他身侧一个护卫道:“这兔子着实好玩的,小郡主一定喜欢,不如回去报给郡主听,要不要这东西,由她说话吧。”

几人都点了点头离去,孟扶摇将对话听在耳中,翘起唇角笑了笑。

亮出我的元宝来,等你乖乖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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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扶摇卖艺卖了三天,每天花样都不同。

第一天:对对子,“你妈神对”雷倒世人。

第二天,冰上芭蕾,孟扶摇亲自以月魄练气之宝凝冰,生生为“神兔大人”营造了一场迷离梦幻五色绚烂的冰上芭蕾,基本上,演出很成功,除了“神兔大人”身材有碍观瞻一点点之外,其余都很完美。

第三天,自由搏击,三只小鼠被元宝大人“前手翻直体前空翻转体一百八十度”揍到鼻青脸肿抱头鼠窜。

三天后,“护国寺闹市出了个会对对子会跳舞会打架的多才多艺神兔”的轰炸性新闻传遍整个昆京,每天护国寺都挤得水泄不通,元宝大人风头之劲,直逼五洲大陆政治人物中最具传奇性的某太子。

晚上三个人头碰头数那些面值虽小却数量惊人的铜板时,其中两只都热泪涟涟,孟扶摇为自己终于发掘出了一个前程远大的未来超级明星而激动,元宝大人则热泪盈眶的发现,原来自己的鼠生还是很有意义和价值的,这么多年以来跟随在主子身边,一直被他无限灿烂的光环和气场所笼罩,它以为自己就是个“最爱吃爱睡也只会吃会睡肚子比脑袋大臀部比肚子大的鼠目寸光的家宠(太子语)”。不得不说孟扶摇这厮虽然厚黑无耻狡猾奸诈恶毒懒惰阴险可恶……但还是蛮有眼光地。

当元宝大人用自己的个鼠力量真正养活了两只大活人,它觉得自己形象灿灿高大,那些长孙无极啊,黑珍珠啊,太妍啊,孟扶摇啊,都瑟瑟地缩小无数倍在它彪悍的肚皮下……

当晚点菜时,元宝大人拽着孟扶摇耳朵扯着她到城中最豪华的“天上楼”,抢过菜单,用爪子一阵胡点,气壮山河的要请两个人吃顿好的,孟扶摇微笑着,十分感激的感谢了它的恩赐,付账时悄悄从桌子下塞给小二一锭银子——元宝大人挣的那些铜板其实还不够这一顿的一半饭钱……

第四天,当孟扶摇再次敲起笸箩时,她突然怔了怔。

人群里,有个身影似乎有些熟悉,黑色紧身衣,高挑修长,他静静站在汹涌的人群里,像一块不为水流冲击所惊永久屹立的黑色礁石。

他遥遥看着孟扶摇,微微上挑的眼角华美而厉烈,眼神像是品质最佳的琉璃,每一个角度都炫目至令人不敢逼视,而双唇轮廓鲜明,艳丽惊心的红。

男色。

孟扶摇心底突然冒出了这个词,尤其着重在这后一个字,色,他是她所见过的色彩最鲜明的男子,如同他的身体优美分明一般,他的容色也极尽鲜妍,似乎五官并不是绝色,但那墨裁的鬓角,玉石般质感的肌肤,琉璃般的眼眸,烈焰般的红唇,整个人鲜亮像一面五彩的旗,那般猎猎招展的逼入人眼底。

孟扶摇怔怔的看着他,看着这个截然不同长孙无极雍容优雅、战北野明朗沉烈、宗越浅淡如樱洁净晶莹气质的男子,那人却突然对她一笑,随即转身。

只是这一转身,人群一涌又散,孟扶摇便再也看不见他的影子,仿佛刚才那个将斑斓色彩涂入她眼眸的男子,根本没有出现过。

她收回目光,若有所思的笑笑,想,总归会再见的。

提起铜锣刚要再敲,人群突然被分开,前次出现过的摄政王府护卫,气势逼人的列队过来。

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带着施舍和恩赐的笑意走向孟扶摇。

孟扶摇放下铜锣,含笑看着,轻轻抚了抚卖力表演的元宝大人的毛。

说实在的,让长孙无极的爱宠当街卖艺,她自己还舍不得呢,如今,这苦差终于结束了,再卖下去,她怕将来有一天长孙无极回来知道,她又要不知道哪里遭殃了。

她眼光含笑抬起,望向秋末冬初分外高远的碧空,一行大雁掠过苍青的天空,身姿翻惊摇落如墨染,一会排成“B”字,一会排成“T”字……

轩辕晟,摄政王殿下。

我孟大王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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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府着实好大……新任宠物小厮住了已经有小半个月了,居然还没把整个府邸走遍,每天只能远远瞻仰下王府内院正中最高的临天楼。

不过这也和她的身份有关,作为王府小郡主的宠物小厮,孟扶摇在内院下人房分了一间屋子,活动范围只限于内院前三进,内院最后一进,连接着一处阔大红门的院墙,是他们的禁地——据说那里便连着皇宫。

只有一间房子,供他“兄弟”两人住,孟扶摇倒无所谓,铁成却不自在,他坚持要每晚在房门外守夜,被孟扶摇拍了回去——在这步步危机的摄政王府为自己门外守夜?找麻烦咧。

“兄弟”两人打地铺,中间睡个元宝,元宝永远是待遇最佳的那个,拥有着自己的小床,金马桶是不能用了,但是小郡主亲自给它缝了羽绒被,元宝大人很满意——和孟扶摇比起来,任何女人都像女人。

兔子似的小郡主,轩辕韵同学,依然还是那兔子气质,初次看见孟扶摇,脸红了红,看见铁成,脸红了红,看见元宝——居然还是脸红了红。

孟扶摇现在自然不是真武大会那张脸,反正她人皮面具多了是,她的个人爱好是扮演各式各样小受气质的美少年——好容貌这东西,带来麻烦的同时也会带来便利,孟扶摇现在已经基本不畏惧任何麻烦,自然要为自己谋取大量的便利。

便利是明显的,轩辕韵果然一见便很有好感,特许孟扶摇可以自由出入内院前三进,但是最后一进,她也再三嘱咐了,不能进去。

孟扶摇很乖的答应了,每天按照惯例,带元宝大人进来陪她一个时辰。

这天元宝大人来了以后不表演,抓着轩辕韵的手长吁短叹,轩辕韵愕然抬头看孟扶摇,孟扶摇愁眉不展的道:“它听说它一个远亲被狼给吃了,正伤心咧。”

她边说边仔细盯着轩辕韵神情——她知不知道宗越被掳的事儿?

轩辕韵神色却没什么异常,只是给元宝大人的黛玉状撩拨得不知怎的也红了眼圈,坐在那里,突然便开始掉眼泪。

孟扶摇大喜——有戏!

面上却露出惶恐之色,赶忙谢罪:“兔子害小郡主伤心了,我带它下去揍去。”

“别。”轩辕韵赶紧阻止,擦擦眼泪道:“不是……不是……是我自己想起了伤心事儿……”

孟扶摇闭嘴,麻木,呆滞的望天——这个时辰不能着急的问,这孩子已经憋狠了,会自己乖乖竹筒倒豆子的。

果然,轩辕韵等了她一会儿,见她和其他下人一样一脸僵尸状,失望的叹口气,却抱过元宝大人,轻轻道:“你还能为你自己的远亲伤心……我却不知道我该为谁伤心……”

孟扶摇继续聋子状。

轩辕韵毫不设防的说下去:“越哥哥什么时候能回来呢……父王答应我请他回来,还他爵位,我等到今天,还没有一点消息,父王说,他不会回来了……”

孟扶摇眉毛跳了跳。

轩辕韵不知道宗越已经落入轩辕晟手中?

轩辕韵曾经和轩辕晟要求过返还宗越爵位?

换句话说,是她泄露了宗越身份和潜藏地点?

这孩子生于王侯之家,世间最黑暗最深沉最反复无常的皇族,怎么还这么幼稚?

孟扶摇带着怒意,抬头看了轩辕韵一眼,然而这一眼只看见小小姑娘,一身粉黄衣裙,剪水双瞳琼鼻玉肌,脸颊娇嫩得一朵半开未开的粉色芙蓉花一般,抵着元宝大人柔滑的毛,微微红了眼圈,那芙蓉花便更加折枝娇艳,盈盈不胜这秋日凉风。

她是真正的未经尘世污浊红尘冷暖,娇养在温室里的珍珠般的小公主。

不是十二岁便各国乱窜的雅兰珠,不是自幼“潜心佛学”游走各国外交大使一般的凤净梵。

她的人生没有裂痕,明镜般鲜妍透亮,照进她人生的,从来都是她父王为她造就的胜景,她一生里吃过的最大的苦,大抵就是在大瀚统领府门前露天那一晚。

难怪她父王最后跑来参加真武大会,原来就是怕他的小公主受了尘世风霜,要亲自领回去。

孟扶摇暗暗叹息,不知道轩辕韵是用什么办法认出宗越的,并将这个消息给了她父王,说起来还是她的错,当初为什么心软,让轩辕韵见宗越呢?

事已至此,叹也无用,轩辕韵既然不是有心害宗越,那还有机会争取。

她目光停留在轩辕韵身上的时间过久,那孩子毕竟是学武的,诧异的回头看了一眼,孟扶摇却已经收回了目光。

她向轩辕韵告退,慢慢回自己屋子,路过内院第三进的时候,突见花园碧波池边的凉亭里,有人斜倚亭边,临花照水。

从背影和衣饰看,似乎是个纤细的男子,孟扶摇从没见过男子的腰也可以这么细的,也没见过男子一个背影就可以这么……妖娆的。

他长长衣袖垂落水面,月白色的云锦衣袖也似一朵云般迤逦,在清漪之上浅浅掠过,荡几许月轮似的圆润涟漪,腰身纤纤,含指如花,背对着孟扶摇,面对着一朵似开未开,千丝流曼的深紫皇菊,轻轻唱:

“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皓月当空,恰便是嫦娥离月宫……”

满园寂寂,风过摧落繁花几许,白玉亭碧波池上弱柳一般的男子,柔艳雅致,行腔如酒。

那竟然是一副天生的好嗓,碎玉裂帛,又不失含蓄温纯,每一个咬在齿间含在唇底,字字醉人,更难得的是唱词里含羞带怨亦喜亦嗔的劲儿,端丽中自有内敛的妩媚,勾魂摄魄风情万种,却又芳姿高华神仙中人。

孟扶摇呆在原地不能动弹——她以前没听过戏剧,也从来不能理解梅兰芳等男子为何能反串旦角在梨园独占风骚,如今亲眼见着那男子流光溢彩的唱腔风姿,才真正明白,原来真的有种美,超越性别,风华绝代。

她手中,元宝大人突然吸了吸口水。

口水声惊动了纤纤美人,美人唱腔突止,孟扶摇正在可惜,那美人回眸,细长明媚的眼睛一瞥孟扶摇,蓦然眼前一亮,盈盈站起,娇呼着就扑了过来。

“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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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文《贵妃醉酒》,我懒得自己想了,没时间啊没时间,现成的多省事啊,所以如果有亲们觉得五洲大陆怎么也会有《贵妃醉酒》,就当平行交叉时空罢了。

元宝对的对子,随手胡扯的,平仄词性对仗什么来不及推敲,行家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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