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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老乡见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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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是再好不过了,我也不习惯被别人称呼什么老大,还是以兄弟相称比较亲切,是吧?林哥,咱东北人就是认兄弟。”秋雨大笑着走过去,还与林哥互相搂着肩膀。

“哦!秋老弟也是东北人?”林刚吃了一惊。

“当然,我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吉林省长春市人,几年前才来到广州的,不知道林哥是哪里人?”秋雨丝毫不隐瞒,这在飞天会中也不是什么秘密,稍微有心的人打听一下就能知道。

“哎呀!我也是长春的,你具体住哪儿?”林刚十分兴奋地拉着秋雨,眼睛锃亮,像看到宝贝一样。

“我家在绿园那片儿,我出生就一直住在那里,住了很多年了,你呢?”秋雨也很迫切地抓着林刚。

黑道大哥见面变成了同乡会,不知道有没有一天会变成相亲会。

看得盛老和于凯等人直愣神,已是搞不懂两人怎么会有如此的反应。

“你是绿园的,我是八里堡的,我是那里长大的。”林刚搂着秋雨,好像两人一下子变成了亲兄弟,没有了刚进门时的样子。

“原来你是八里堡的,‘好男不娶桃源路,好女不嫁八里堡’,难怪林大哥成为一帮之主,大概是从小打出来的吧?”

“好男不娶桃源路,好女不嫁八里堡”是长春市民老一辈人都知道的一句俗语。桃源路在解放前是烟花巷,而八里堡是地痞流氓聚集的地方。数十年后虽然已经物是人非,烟花地是不可能存在了,但是八里堡却流传下来彪悍的民风,相对于其他地方人要好斗的多,打架斗殴是比较平常的事。知道了两个地方的特点,这句话的意思也就不用再废话了,谁都清楚。

“差不多,我是从小打架打大的,几乎每天都打,这不就打成了黑帮头子。嘿!嘿!”林刚拉着秋雨不撒手,两人亲热地唠开了,把其他人都丢在了一旁。

盛老瞅瞅于凯,于凯看看盛老,两人相视苦笑。暗自心道:“这两个人也太过分了吧!就算是老乡也不至于如此亲热,把别人都丢在一边啊!”

林刚还好,大家多少了解点儿,性格就那样。可是秋雨的表现就更加令两人惊讶,秋雨一向是沉稳老练的,与同年龄段的人具有着孑然不同的特点,已经习惯于将秋雨视作十分成熟、经验老道的人物来看待的两人,半天嘴都没合上。

“秋雨,还是先说正事吧,然后你们再叙同乡情。”盛老打断了他们的亲热谈话。

秋雨脸一红,知道自己刚才表现的有些过分。其实盛老他们不知道的是,秋雨自从离开家到现在,还没有碰到一个城市出来的老乡。

广州虽大,但是从长春市出来打拼的人却很少,吉林省是农业大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作为省会的长春市比较东北其他两省的省会也发展较慢。但是你无论说他思想保守还是敝帚自珍,该市拥有国内最早和最大的汽车企业,使得当地很多人生活相对稳定。对于普通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就已经别无所求,知足者常乐,在大城市当中打拼的人总是会有机械人的感觉,而没有生活的乐趣,这也是为什么长春市能够评为最具幸福感城市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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