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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赐你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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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天黑的早,徐佑一行未时末到的由禾村,说了这会话,已经接近申时中了,外面雪花飘洒,阴沉昏暗,不到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可能见度却也极低。

环顾四周,没见到房中还有其他人,这是独进一室的结构,一目了然,藏也藏不住。方亢看出众人的疑惑,道:“我老婆子狠心,死的早,留我跟一个女儿相依为命。她自幼懂事,见我这几日身子不好,说去山中捉野兔给我补补,这时辰应该快要回来了!”

徐佑等人面面相觑,这样的雪天,就是平路上走路都怕摔倒,一个小女娘去深山里别没捉到兔子,反倒陷在里面出不来。

“郎君,要不我进山去看看。”左彣低声道:“这个时辰了,会不会有意外?”

徐佑皱眉道:“你不熟悉山势,不安全。这样吧,从村里找两个常进山、年轻力壮的男子做向导……”

“几位郎君误会了!”

方亢忙道:“我就这一个女儿,要是进山有危险,怎会舍得?她从小跟着村里一位猎户学了点翻山越岭的本事,由禾山看起来高深林密,但没什么大的野兽,只要认熟了上下山的小路,不会有什么危险。并且野兔只在晚间出来觅食,雪地里跑不快,又爱走老路,仔细找到它的行迹,下个活套就能套住了……”

话音未落,听到外面响起一个清脆的女郎声音:“阿耶,我回来,今天好福气,捉到一只肥的快要爬不动的懒兔子,不知盗了谁家的草料,吃的比阿满叔都要硕大呢。”

她说话又快又急,倒豆子一般,时不时的夹杂几句吴侬软语,让人听起来如同冬日饮了一杯温酒,顿觉心情舒畅。方亢迎了出去,斥道:“野丫头,家中来了贵客,不要胡说!快进来……”

瞧你,手脚都冻的肿了,不让你去,偏不听!”

“这点冻碍不得事,我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阿耶,这兔子到底像不像阿满叔?”

说话间一个女郎推门进来,穿着粗布衣衫,不施粉黛,眉眼清秀,长长的黑发随意挽了个髻,看上去简简单单,干净清爽。只是肤色黝黑,不像平常江南女子那么柔弱白皙,透着一股子健康活泼的生机勃勃,充满了感染力。

她也不认生,打量了徐佑几人一眼,将手中的野兔扔到角落里,高兴的道:“你们好福气,等会我烧一盘兔肉给你们尝尝,保管连舌头都要吞下去的!”

何濡这个吃货本来昏昏欲睡,一听有好吃的立刻来了兴致,道:“有兔斯首,炮之燔之,那就有劳小娘了!”

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出自《诗经?瓠叶》,讲的是主人宴客,炮就是裹了黄泥炮制,燔是烧,何濡学富五车,张口即来,既应景又有趣。

女郎歪着头,如墨的眼眸清澈见底,没有沾染一丝尘世沧桑,道:“你说话我听不懂,什么炮之燔之,切碎了肉用火烹就是了……”

这真是掉书袋掉成了呆子,徐佑微微一笑,尚算矜持,履霜和冬至却没他那么能忍,噗嗤笑出声来。她们倒不是嘲讽女郎的意思,只是调侃何濡,看他尴尬属于静苑的保留节目。

秋分也听不懂,小声问了冬至,才明白小郎他们在笑什么。不过她是心地通达的人,不会觉得听不懂这些就要暗自神伤,或者就得赶紧用功读书去弥补差距,对她而言,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位置,她只需要陪在小郎的身侧,生死不离就足够了!

何濡听到烧兔肉的做法如此简单,立刻没有了期盼,懒洋洋的靠着墙,再次闭上了眼睛神游物外。女郎却不放过他,道;“还有,不要叫我小娘!我有名字,我叫方斯年。”

噗!

徐佑的笑容僵在脸上,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诗经有“于万斯年,受天之祜”的句子,寓意国运绵长,等闲谁敢用这样的名字?更别提一个山野村落里的小女娘了。

何濡估计也是听了这个奇特到极点的名字按捺不住,饶有兴致的睁开了眼,道:“谁给你取的名字?”

方亢不像读过诗经的人,由禾村里总共二十多户人家,更不可能藏着一个饱学之士。虽然这个饱学之士取名的水平太低,但至少是个读书识字的人。按照这个年代的识字率,这种概率实在太低。

“啊,是我求老掌柜给取的名,是不是哪里不好啊?”

方亢只有这一个女儿,心中疼爱的很,不想跟村里其他小女娘一样随便起个狗啊奴啊的名,虽然不盼着长大后变成什么贵人,但做父亲的,还是希望女儿能嫁个好人家,不受苦、不受累的过一辈子。

取个好名字,或许看起来会多少知点礼数,不那么像是山里的野丫头了!

“你是不是没告诉掌柜的是给女儿还是儿子取名字?”

方亢老脸一红,道:“郎君怎么知道的?我怕老掌柜嫌弃给女娘取名辱了身份,不敢直说,所以……所以……”

何濡哈哈大笑,道:“你做的对,对付那些高高在上的读书人,就得用点无伤大雅的法子!方斯年,方斯年……好名字,我很喜欢!”

方斯年顿时笑上眉梢,道:“你是好人!这名字我也喜欢的紧,等下做好了兔肉,给你分一只兔腿!”

方斯年没有吹牛皮,将这盘兔肉做的超水准的好吃,配上两三碟不知名的野菜,晕素搭配,爽腻可口。收获意外之喜的何濡独自分享了一条大兔腿肉,吃的油光满面,不亦乐乎,时不时的跟徐佑炫耀一番,直把徐佑气的牙痒痒。吃完了饭,天色已晚,方亢告诉方斯年关于徐佑的来意,方斯年听说要跟方亢一起进城,起初有点不开心,她在山里长大,从没离开过由禾村周围十里的地方,乍然听闻,难免思绪不定。但少年心性不知愁滋味,很快就将这点不快抛之脑后,因为她发现了一个新的玩伴——秋分!

说实话,两人的性情和经历都不太相似,秋分柔而弥坚,从义兴流血夜的尸山里爬出来,如同断金重铸,再无所惧。方斯年质朴如新,生养在这片未受玷污的村落里,仿佛璞玉未琢,天真无邪。但除此之外,两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同样的本性通达,轻易不为外物所动,比起履霜遍历风尘,随波逐流,比起冬至浮沉浊世,汲汲富贵,只有她们才是真正的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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