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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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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称雄风雨

谁无年少轻狂时,哪个少女又不怀春?

前往陆家的路上,刘钧也基本上从记忆里弄清楚了刘钧和那位陆姑娘之间的旧情往事了。说到底,还是年少轻狂的刘钧正好遇上了少女怀春的陆姑娘,两人一见钟情,擦出了火花。

刘钧原来有个二愣子的浑号,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老实人。早在他离家之前,他本是读书的,可惜他根本读不进去书,倒是喜欢耍枪弄棒,结交朋友。时间一久,便也成了麻城这一块有名的无赖少年。

他勇猛能打,拳脚厉害,加之为人大方,讲义气,因此在当时算是那伙无赖少年里的头头。有一次,刘钧与一众兄弟出去打猎归来,恰遇到在外踏青的陆小姐被几个泼皮言语调戏,当时他英雄救美,上去把几个泼皮打跑,然后此举就被陆小姐铭记在心,深深感激。

尤其是当时的刘钧正是十八岁的风华少年,而陆小姐也是个二八佳人,都有颗青春萌动的心。自那以后,很自然的两人就有了来往。虽说明代礼教很严,可也拦不住这两个互相爱慕的少男少女。

不过这交往都是秘密的,然后有一天,陆小姐的父亲突然收了镇上周秀才家的彩礼,答应了对方的求亲。

这时陆小姐傻眼了。

她把此事告诉了刘钧,然后刘钧去找了那个周秀才的儿子,痛揍了他一顿,然后让他去拿回彩礼。那周秀才的儿子当时答应了,回头就告诉了他父亲,然后周秀才就去找了陆老爹。事情就此败露。

陆老爹绝不肯同意女儿跟刘钧的事情,在大明朝,儿女婚事都得由父母做主,这是律法规定的。私定终身不但不合规矩而且也不合法,在法律上完全无效。

那位周秀才的儿子也是非常喜欢陆小姐,虽然知道了陆小姐与刘钧私定了终身可也不嫌弃,依然坚持不肯收回彩礼。

而按大明法律,刘钧与陆姑娘的私定是无效的,周家给了彩礼提亲,却是已经算做下聘礼定亲了,得到法律保护。照大明律,就算刘钧跟陆姑娘生了孩子,可法律一样会判陆姑娘跟刘钧拆开,嫁到周家去,这是有许多先例的。

在大明朝,这种案子一律称为夺妻案。

刘钧那时叫二愣子,因此他很愣。他带着兄弟又去找了姓周的,然后动手重了点,把他腿打断了。周家报了案,刘钧只得跑路。

跑路之前,刘钧去找了陆姑娘,说好一起私奔。

然后刘钧在举水河码头等了陆姑娘一天一夜,最后来的不是陆姑娘却是陆父和衙役捕快。刘钧只得一人跑了,最后跑到府城,然后过了段时间知道,陆姑娘临走时动摇了,最后把私奔的事情还告诉了她母亲,然后陆父就引了捕快来。

最后刘老爹给陆家赔了笔钱,然后又花钱打点了衙门上下,这件事情才算消了。

之后刘钧考进了黄州卫武学,成了一名武生,一呆就是两年,直到前些天才回来。然后一回来,就被他给取代了。

事情过了两年,陆家小姐也已经十八岁了,却还没有嫁人。

当初那事发生之后,周秀才最后对陆姑娘不满,最后要回了彩礼。然而周秀才的儿子却一直对陆姑娘念念不忘,尤其他一条腿被刘钧打断后,留下了一些后遗症,走路有点点瘸,被人称为周瘸子,很难找到合适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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