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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演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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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来,转眼间就到了三月,阳光明媚,万物复苏,一派无限春色。

如今的归信城已经给修好了,不仅尽复旧观,而且,归信城的规模比起以前大得多了。之所以修得更大,一是因为归信城由一个小小的县城升级为“军”了,行政等级提升了一级。

二是驻守的宋军多了,达到了两千五百人,是以前的五倍,加上家眷,就要多出五六千人,以前的归信城根本就不够用了。更别说,两千五百归信军训练,需要一个更大的校场,占地就不小,不得不修得更大。

三是,吴氏军工的买卖红火,前来归信做买卖的人越来越多,来来往往的车队一队接一队,运送的主要是武器,不是霹雳弹,就是斩虏刀。

是以,如今的归信城比起以前繁华得多了,卖的东西也更值钱了。诸如,饭菜之类,以前的价格很便宜,如今却是以前的三两倍,这让归信城的百姓笑得嘴都合不拢了,这是他们以前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叫卖的摊贩很多,比起雄州也不见得逊色。一个小县城,有如此大的变化,着实让人惊讶,可是,实实在在的就在眼前,不信也得信。

归信城虽然更大了,其坚固程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有所增加。当然,这除了宋朝有不错的筑城技术以外,还有吴骥的指点。对筑城一事,吴骥不太在行,不过,他把一些现代理念说出来,这让负责筑城的工匠们大是惊讶,欣然同意。是以,如今的归信城,比起以前坚固得多了。

“隆隆!”

一阵闷雷似的声响传来,行人震惊之下,寻声望去,只见一队队宋军开了出来。

这些宋军,个个骑着高头大马,精神抖擞,身如铁塔,精悍异常,骑在马上,就象一座座移动的铁塔。行进的队伍,秩序井然,横成行,竖成列,没有丝毫乱象。

“是归信军!是归信军!”

“我们的归信军!”

路上的百姓发出阵阵欢呼声,无不是脸上泛着红光,挥着胳膊,冲归信军打着招呼。

以前的归信军,被称为“贼配军”,在归信百姓眼里,是盗匪的代名词。自从吴骥接手之后,归信军的军纪严明,不再滋扰百姓,偷鸡摸狗的事情绝迹,百姓对归信军的改变大起好感。更别说,去岁一战,归信军大展神威,打得辽军大败。

最让归信百姓欢喜的是,他们跟着归信军出战雄州,打了一个天大的胜仗,他们也得到了不少好处,分得了不少金银、粮草,还得了朝廷赏赐,归信的百姓,不分男女,几乎人人有功名在身。

正是因为如此,再次见到归信军,他们哪能不欢喜的,跟见到亲人似的。

这种情形,归信军见得多了,并没有异常举动,只是朝前赶去。

“那是郑大人!”

“那是吴都指挥!”

百姓发现了吴骥和郑太。在这两人里,郑太是归信的父母官,他的官声不错,百姓爱戴他。对于吴骥,就更不用说了,吴骥是归信百姓的大恩人,要不是吴骥,他们早就给流风盗屠灭了。

吴骥率领他们打了天大的胜仗,他们有了功名,有了金银,小曰子过得不错,这都是吴骥所赐,一见到吴骥,就跟见到亲人似的,无不是齐声大吼起来:“吴都指挥!吴都指挥!”

欢呼的百姓,朝吴骥身前拥去,想与吴骥亲近一番。

吴骥一抱拳,道:“父老乡亲们,请恕罪!我有军务在身!”

“呵呵!”百姓发出一阵欢快的畅笑声,忙道:“吴都指挥有军务在身,我们不打扰吴都指挥了!吴都指挥,您忙您的!”

“郑大人,你瞧见没,你这个父母官,咋就不如我这么得百姓爱戴?”吴骥睁大眼睛,打量一阵郑太,眼睛一翻,恍然大悟道:“郑大人,你不会是做了甚么令百姓不高兴的事儿吧?有没有偷瞧哪家小媳妇洗澡?”

“你说甚么?”郑太眼睛一翻,怒吼起来,脖子上的青筋暴突,跟老树虬枝似的:“我是读书人,怎能做这种缺德事儿?吴都指挥,你莫要乱说。”

“嘿嘿!”吴骥一阵歼笑,进逼道:“那你说,百姓为何不大理睬你?”

“那是因为我要离任了。要不是想看看归信军的战力,我早就走了,哪里用得着听你的疯话!”郑太很没辙。别看吴骥平曰城一副君子样儿,有时说笑起来,让郑太、皇甫嵩、齐大保三人招架不住。

按照宋神宗的旨意,郑太应该在归信城重建之后调到他处。可是,他一心想看看归信军的战力,是以,一直拖着没走。经过几个月的严格训练,归信军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个个精壮得象头牛,好象有着用不完的力气似的。

不说别的,就说吴骥本人,经过这几个月的苦练,他也壮得象头牛。身上突起的腱子肉,让人心惊,若不是了得解他的人,打死也不会相信,象他这样精壮的人,过去竟然是个风吹就要倒的书生,还以为他自小就是刻苦训练的武林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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