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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章,一个山民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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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于劫掠的曹师团虽然不是靠近新义州最近的渡口通过的部队,确实行动最迅速的,后续部队以罕见的速度从登陆滩点分散出击,大股汇流到了新义州的东南端,形成了一大片的占领区。

支持曹师团行动信念的主要是收获的兴奋。

“发洋财了!发洋财了!”

“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得外快不富哦。”

相见甚欢的官兵们身上悬挂着一些挨家踹户收集到的新鲜小玩艺儿,什么玉佩呀,玉环押运镯呀,金银首饰呀。等等之类,都成了滋润官兵们成就感和作战士气的动力。因为韩国北部平民也有将金银打造成首饰往身上佩带的习惯,与我国西南少数民族相若,这些重要的小动产迅速被搜刮一空。到了后来,某些官兵的身上已经不堪重负,花花绿绿象一个小货郎,连最基本的作战都受到了影响,不仅如此,还有士兵在携带和储藏物品时发生了矛盾冲突,偷窃和混杂是主要的表现形式,无可奈何之下,师团部不得不顺理成章地下令,将所有官兵弄到的物品统统上交,缴获时登记造册,以为功劳。受任于曹师团的某坦克老兵运用现代管理方式,给官兵们积分,大致估价以后划算成积分积累下来。最后,师团部统一处理这些金银小物件,按照百分比给士兵分发。

光头狗皮帽,号称仁义之师的中国新军对待国界外的人类,绝对不讲仁义,而且,被韩国北部居民深以为惧的劫掠行动,其实还是很客气了的,后来,到了日本列岛以后,那就是持续的,凶狠的,野蛮的,灭绝人性的抢劫行动了。

曹师团的行动虽然严守纪律,保证了机密性,仍然为其他各部队所逐渐知晓,于是,发洋财的活动象传染病一样地蔓延到所有的三个师团部队,连同一些警备军,辅助民兵的身上,后者的战斗力虽然薄弱,可是,干起经济转移工作,比正规军毫不逊色。

曹师团成了韩国人心目中的大灾星,幸存的韩国山民这样描述这些瞪着金子般目光的清国人,“他们就象一大堆蝗虫,铺天盖地冲过来,看到什么就抢什么,等他们走过以后,一切都被收刮得干干净净,好象这里从来就没有人生活过的原始荒地,想要生存下去的话,就要从头开始,用石头砸石头,制造第一把锄头。”

严格说,柳传熏不算是标准的韩国山民,但是,他的生活还保持着深刻的山民习惯,狩猎的喜好,自从亲戚的渠道他从朝鲜半岛西部最大的山脉,妙香山的某一个山麓村庄入赘新义州南部的一个村庄时,他已经十六岁了,是故乡山上一个成熟的猎手,父亲给了他一把霰弹猎枪,算是对他出家为人女婿的谢罪和嫁妆,五年以后,他已经出落得身强力壮,虎背熊腰,算得上是平渡里村一个非常英俊,妇女人气很高的招摇人物,平渡里村有二百多人,柳家是一个中等富裕的人户,仅仅柳传熏这一支所在,就有十三人。

柳传熏已经在村外十数里的树林里转了两天多,在秘密的储存点,他将两只狼,三只狐狸,四只野鸡堆积起来,用小刀切割开壮硕的狼身,扯掉了狼皮,剖析开狼的肚子,将里面的肮脏物事统统掏出到封冻的小溪边敲开了厚厚的冰层,洗涤干净,然后再切成五斤重的长条。

猎狗疯狂地尖叫起来。“汪汪汪!”

他养有两条猎狗,个子都很大,一只在他身边等着吃狼的内脏,另外一只看守在储存点的窝棚里。

他没有特别焦急,因为每到这个时候,附近村子里的一个姑娘阿欣就会来找他,十五岁的阿欣尽管已经找了婆家,还是被他的外表一眼就迷住了,几天来,两人已经偷偷品尝了许多禁止的东西。

将手洗干净,柳传熏用坚韧的藤条穿好狼肉,拖在一个简陋的木排上,象现代社会飞机场候车室常见到的那种行李箱,装载了六十多斤的狼肉,滑行得非常轻巧。

“阿欣,”

柳传熏来到了距离窝棚三十多米的山石后面,能够倾听到一个女人低声地歌唱,不用看,仅仅听着声音,他就知道是阿欣了。

忽然,周围响起了纷乱的脚步声,还有人用奇怪的声音喊叫,他不敢露头,惟恐人看见他勾引了阿欣。悄悄地将狼肉丢弃在一个枯萎树林的杂草高处,把着猎枪,偷偷地潜伏进一片乱树间,借着一些石头缝隙观看动静。

视野里,一群灰不溜球的衣服,戴着狗皮帽子的士兵正从三个方向兴高采烈地逼近了他的窝棚,每人的手里都带着枪,那种很短的,乌黑溜溜的粗管子枪,木质地,铁托,不,是钢铁质地,木托!太紧张了,那是什么枪?能打到猎物吗?那么短的枪管,能瞄准吗?能打出五十米吗?

处于专业的眼光和思维,柳传熏开始为这些人的枪械担忧。

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这些人的用意,显然,他们发现了窝棚附近正在唱歌,毫无防备的阿欣的!

阿欣确实是美丽的姑娘,洁白的棉衣套在身上都显不出一丝的臃肿,乌黑的头发包裹在竹质斗蓬里,星星一样善良闪亮的眼睛温柔可人,裙子的下摆拖到了脚面上,一些银饰清灵地叮当做响,特别是那细腻柔长的腰,怎么看怎么勾人的谗虫。

平静的生活剥夺了阿欣的警惕性,就连数年前日清甲午大战时,这里也没有过久地掠过两个大国的兵队。所以,她站起来,安静地观察着突然出现在几十米外的装束奇异的人。

“你们是干什么的?”阿欣好奇地问。

自古以来,好奇心害死人,阿欣姑娘也未能免于通俗,就在她睁着毛茸茸的大眼睛优雅地环顾,以释放更多的魅力气息的时候,那些人已经疯狂地展开百米竞赛。

“是我先发现的。”

“是我!我才先看见!”

“滚蛋,谁先捉住她就算是谁的!”

面色通红,气色狰狞的人群不给阿欣任何犹豫醒悟之机,就箭一般的冲到了跟前,有十几个人同时奔向阿欣,在柳传熏的眼睛里,只见一股灰黑色的旋风将她吞噬了。接着,在那个旋涡的核心,传来了一个女人清脆的,熟悉的,已经变了形的尖叫:“救命呀!”

还有十几个人疯牛一样撞进了他的窝棚里,接着,就奔出了好几个,有的身上背着野鸡,有的拖着狐皮,还有的破口大骂,试图争夺,还有的背着他柳传熏的米袋,铁锅,还有其他家具,他正要喊时,那窝棚已经冒出了黑色的烟雾,有人点燃了它。

柳传熏大怒,“土匪!”他毫不犹豫地压上了一大把火药,然后在前膛塞进十几粒铁砂,火绳线是早就布置好了的,把枪口朝上顿好,铁佔子捅结实,然后,瞄准了其中一个家伙,那家伙已经将阿欣推倒在地,其余的家伙们则在旁边观赏。说着些不堪的话。

柳传熏的眼光扫过被旁边两个家伙牢牢地牵扯着的阿欣的胳膊,愤愤不平地抠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巨响,一大团黑色的烟雾在柳传熏的枪管前爆发,几乎遮掩了他绝大部分的视线,也几乎在同一时间,距离阿欣被掀翻四丈远的地方,一个土匪的身体上猛然间爆炸出好几个血窟窿。

枪声非常重大,将所有的人都惊醒了,自然也包括阿欣和她身上的家伙,以及周围数十个家伙。

悲愤的柳传熏并不敢瞄准起伏阿欣的那个家伙,霰弹的火力会将半径两米的地方轰成破烂,他绝对不能牺牲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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