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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章 出门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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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肖蒙想去哪里玩。

其实我想去北京啊上海啊香港啊这些真正的大都市去看看。我这个人喜欢大都市,倒不是喜欢那种繁华,而是在那种五光十色的背后,我有一种奇怪的安全感。或许,是因为生活在都市里的人,往往都对从自己的身边走过的人漠不关心。所以这是让我觉得安全的所在。我本来就是个不受人关注的人,在这样的地方,就更不会受人关注了。

不受关注就是最安全的。这也许是个奇谈怪论,不过这是我个人的看法。要是这一趟的钱足够的话,我甚至希望能去纽约伦敦那些地方。

我没有想到肖蒙会说,去你家。准确的说,我的家乡,荏苒县,简称R县。

肖蒙变戏法一样的晃出我老爹送给她的那个“传家之宝”来,说:“我想念你爸爸了。”我一直觉得我老爹送她的那个镯子再明显不过的是个地摊货,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戴在她身上,吸收了她的灵气,现在看来,这镯子的色泽和光感显得有几分像那么回事了。

是我老爹在地摊上淘到了宝贝,还是真的是什么传家之宝?可是他都从来没有跟我说过,我个人认为,这不太可能。

我试图劝说她,出去旅游,就算不去什么大都市,那我们去风景名胜区好不好?去敦煌看沙漠,去天山看牛羊,去西藏看流云,去海边装浪漫,这不都很好吗?

我的家乡,那只是一个离尘世有很大的距离,时光好像在那里放慢了脚步甚至停顿了的一个地方。一个很小的县城,最多的,也就是那些几十年前,甚至一百年前的老房子。你要说古迹吧,它们又还偏偏算不上什么古迹。而且这个季节过去。那边时常在下大雨,有时候还有冰雹什么的,运气最差的时候还会遇到泥石流或者山体滑坡。

年轻一代,像我一样选择逃离的人很多很多,我老爹甚至杞人忧天地担心过要是年轻人都走*光了的话,等他们这些老人渐渐离世。那个小城就会渐渐的荒废掉,崩塌掉,风化掉,最后从地图上消失。那时候我觉得我老爹特有诗人的气质,尽管看上去很装。我同时很残酷的提醒他,不要说以后,貌似就算现在,一般的地图都找不到我们这个地方。

可是肖蒙拒绝了我地劝说,她说。我就想去那里看看。看那里沉默的山,安静的河,看那些岁月斑驳的老房子。还有你那个伟大的古城墙。她这么喜欢我的家乡我当然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肖蒙还说,我们最好能自己开车去。

这倒是个难题。王靖倒是把那辆套牌的帕萨特从交警队手里赎出来了,不过正躺在修理厂大修呢。就算没事,那车也不行,去我们那有一段路很烂,这车的地盘低,肯定过不去。肖蒙以前那辆标志207CC那就更免谈了,就算她去要回来地话。我们得另外找一辆,最好是越野车。我比较看好林森那一辆改装版的二战美式军吉普。不过这有个问题,我这是在修病假,要是还明目张胆的跟他要车出去旅游,那林扒皮还不杀了我啊。

我说。实在不行。那就租一辆吧。虽然这样下来费用肯定会很高。

肖蒙说:“你去跟冰冰借一辆看吧。”

这是个好主意。我怎么没想到呢?我说:“你去不更好吗?你跟她那么好。搂在一起地时候那个……我一想起来就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肖蒙意味深长地一笑。说:“那可不一样。你去借吧。你去借效果肯定比我好。”

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懂。难道她想暗示我雪大美女会对我有意思?这就是用膝盖去想也不可能啊。不过话又说话来。难道我当初又曾经敢想过。肖蒙肖大美女会看得上我吗?但是我个人觉得。现在我和肖蒙地发展挺不错。在她醒悟过来改变生活态度之前。我是不是暂时不要去招惹别地女人比较好呢肖蒙坚持要我去借车。我就故作坦荡地说。行。我借就我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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