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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宿命中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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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确实很勇猛,对力量控制的能力也很强,对于三国时代来说,赵云对力量的控制可以说是天下第一了。但光指望用雨滴打死夏侯恩那是不现实的,别提赵云了,就是张三丰、孙禄堂也没这能耐。

但这数百滴雨水却能打疼夏侯恩,如果打在夏侯恩的眼睛里,至少能让夏侯恩失明一段时间。所以夏侯恩也不敢完全无视赵云击打过来的雨水,只能用手肘挡住眼帘,但问题是夏侯恩还没牛叉到能用一只手玩大枪的地步,刀剑还勉强可以。

所以夏侯恩很自然的抽出了腰间的青釭剑,青釭剑是什么东西就不必细说了,总之青釭剑就是削铁如泥的宝剑了。

雨幕之中猛然间闪现出一道青光,赵云的眼睛立即就绿了,这是神马情况?

对于赵云这种武将来说,神兵利器的吸引力太大了,就像美女对色狼的吸引力一样大。赵云手中的钢枪也不错,算得上是上等货,但绝对算不上什么神兵利器。这不是李重的财力不够,而是没有人,就像越国有铸剑师无数,但是欧冶子只有一个。

反正李重手下是没有铸剑大师,不能给赵云、太史慈这样的武器控提供神兵利器。

青釭剑散发着请蒙蒙的光滑,寒气凛然,就差在剑柄上刻着:“我是宝贝”四个大字了,赵云要是不动心才怪呢。

几乎就在一瞬间,贪念丛生的赵子龙战力飙升,手中的钢枪呼啸扭动,如同一条蜿蜒咆哮的黑龙,扑向夏侯恩。尖锐的呼啸声、撕裂空气的炸响声、响彻方圆三丈的距离。

夏侯恩吓得魂不附体,在他的眼里,赵云的钢枪简直是铺天盖地,没有一丝一毫可以躲闪的空隙。

战场上发愣一刹那都是找死,夏侯恩急切之下,一剑劈下,却劈了个空。被赵云一枪刺透胸膛,赵云还怕夏侯恩不死,钢枪的枪尖在夏侯恩的胸膛之内猛的一震,炸的夏侯恩内脏碎裂,当场就魂飞魄散。

夏侯恩一死,赵云顺手抢过青釭剑,挥出两道青光,将迎面而来的两名敌兵连人带武器斩成四段。

别赵云秒杀了夏侯恩,但实际上夏侯恩的武艺不弱,想想,如果夏侯恩真的是酒囊饭袋,曹操也不会认命夏侯恩作为先锋的。这么说吧,夏侯恩勉强能算是和曹洪一个级别的武将,但实际上,夏侯恩绝对不是曹洪的对手。

这是因为夏侯恩的心理素质不行,也没有生死搏杀的经历,实在不适合和赵云这样如狼似虎的猛将交手。如果换做是曹洪和赵云交手,虽然也必败无疑,但绝对不会被那一枪摄住心神,至少也能坚持几十招。

一句话,夏侯恩就是个公子哥,欺负欺负小兵没问题,但绝对经不起大风大浪。但曹操却没法实验这个,他总不能让夏侯恩和许褚死拼一次吧,一名武将真正的能力只有在生死之间才能得出来。

赵云斩杀了夏侯恩,并没有对曹军产生太大的影响,战场太大了,曹军根本不知道夏侯恩已经死了。

双方在荏县周围展开一场散兵厮杀,两军都有新到的骑兵加入战场,这导致战场的范围越来越大,逐渐扩散到荏县城下。

没有统一的指挥,双方兵卒只是依靠衣甲判断敌我,各自厮杀。可以这么说,这一场遭遇战就和流氓打架没什么区别,只是火拼的人数多一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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