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读小说 > 惊涛骇浪 > 135章 痛快的死

135章 痛快的死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金涛对于黑社会,完全沒有好感,那就是一小群不受法律制约的人。

倘若他们是侠盗,那金涛不但不会惩罚,还会与他们交朋友,然后把他们“拐”到自己的手下当教官,假如说“燕子李三”真的存在,真的如同传说之中那么仗义疏财,那他金涛当然不会惩罚。

不过也不会让他再当贼了,而是直接把他塞到特种部队训练营地,够年轻就当特种兵,不年轻就把那身高來高去的轻身功夫教给特种兵。

插一句关于轻身功夫的话,金涛认为虽然有,但肯定不会像是传说之中那么神奇,而且一定会借助一些“轻身”的工具,例如日本的忍者,就有一种叫做“手甲钩”的,协助攀爬的工具。

它固定在手与手掌的后半截,在指缝的根部,会有锋利的铁钩朝向手心之下,这使他们即可以在使用掌的时候,让对方赏赏那些铁钩的厉害,又使他们在攀爬的时候,能够提供更多的附着力。

在未來当然也有这样的设备,例如汤姆.克鲁斯在《谍中谍4》里,攀爬世界第一高楼的装备,就使用了起着与日本忍者的“手甲钩”功用一样的吸盘,因此与“手甲钩”类似的“黑鱼皮水靠”,都属于武林人物常用的设备,金涛打算收集起來,将來逐渐都要在现代化、标准化、军事化之中露面。

除过那些不追究、不鼓励,不支持的侠盗之外,在金涛心里,将來中国的黑社会,阻碍抗战的先杀了,沒收直系亲属所有财产,同时他的家庭所有成员,将负责10年不得减免的“社会勤务”,比如说敬老院、扫马路、孤儿院等等需要人手的公益活动。

除非对于抗战有巨大贡献特赦的,将來建国之后,所有的黑社会分子除过使用其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作为对社会及他个人的受害者进行赔偿之外,得执行终身不得减免的“社会勤务”。

对于他们,如果敢于在“社会勤务”上有一个懈怠,就会宣布全球追杀,并拉出去枪毙,而且即便执行完了刑罚,赔偿过了社会的损失,他们终生不得从事公职、从事任何高收入事业、从事任何对于诚信要求较高的事业。

当黑社会还当的那么理直气壮,在1937年这个时代的世界上还真不少,不过那是以前,在未來黑社会会存在,但谁敢理直气壮、谁敢趾高气扬,那一定是脖子痒了,得砍上一刀或者挂到绳子上去才成。

当然这也是要区别对待的,比如霸占了“倒夜香”(马桶)一行的黑社会,头目们总是要受如上处罚的,但下面的小喽啰,沒有干过坏事,又或者经过赔偿与刑罚之后,在做30年“社会勤务”之后,将会解除他们“职业锁定”的惩罚。

想來那时他们应该已经六七十岁报,就算有好工作也轮不到他们。

正如同前章所说,黑社会既然是老鼠式的生活,那他们就该有点觉悟,不然碰到金涛这样的狠人,那就算他们倒霉。

就好像金涛过去在福建的家里时,自家机械厂的工人里,也有几个所谓道上的人,他们见到金涛都是如同老鼠见了猫一样,他们知道别说他们,就算是他们老大面对厂子里的小老板,也不过是一顿饱打之下,承诺永远不來捣乱,还要被砍下食指写下1000万借据的人。

因为如果不这样做,金涛给他的去路上是一具能向下水道的大型绞肉机,真要被绞碎了到那里面,就算让美国联邦调查局來查,也难以在沼气池里找到什么dna。

事实上那个所谓的黑帮老大别说被放进去试过,当时金涛绞了口猪,他小子就立即屎尿直流的,抢着把金涛所有的要求都答应下來,不但要给金涛付他的“欠款”,还把自己办的坏事录了段视频,包括证据都说了个明白。

倘若将來有什么问題,按他小子犯的事,杀一千次都够了。

从那件事之后,附近的小流氓都说,金涛是手上是有人命的,而且不是一条,是好几十条,估计这小子当特种兵的时候,不知道被派去过哪儿,执行过什么样血腥的任务,让他如此残忍而又嗜杀,而且身边还聚集的有一帮子特种部队的兄弟,那是黑社会那些不学无术的傻蛋们,把“模拟战场”当成专业的特种部队训练了,那也怪金涛把个游戏搞的和真的一样,不然能够训练出岳效飞那样的专业狙击手吗。

尽管那件事给黑社会造成的影响挺大,不过黑社会有一点好,那就是面对绝对的强者时,他们懂得该如何做。

虽然全世界都还沒有消灭过黑社会,但中国曾经有过一段历史沒有黑社会,最少他们绝对不敢明目张胆、光明正大的过街,最少他们不敢在被抓住的时候,还一付得理趾高气扬的模样。

无论那一个时代到底有多少错误,但那个时代最少沒有了黑社会,最少沒有了明目张胆还趾高气扬的黑社会,这是值得肯定的事情。

眼前1937年的这些东西,既然帮着小鬼子要当汉奸,可以肯定的说他们的生命已经离消失已经不远了。

常玉清大概还不知道,与科技相比,他们这些种如同老鼠那样见不得光的组织,只是惹人讨厌而已,但倘若要是犯了金涛的底线,那保证尽管诸天神佛保佑,也沒有谁能够救他们的性命。

在将來中国会与那个红色的时代一样,别说什么成立什么组织,抗拒法律的事情,因为和阎王爷对着干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金涛不是什么信奉法不责众的人,那与法治的根本精神是完全对立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