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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紫云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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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蕴秋挑眉,还真大大方方地坐到了胭脂的床上去——他一点儿都不讨厌这屋子里的香气,也不讨厌胭脂这个人,她的神魂,是没有污垢的,甚至比他见过的,孙家那几位小姐都干净的多,虽然在外人眼中,她只是个玩物。

他真的大大方方地坐了过去,胭脂反而没有在调戏小帅哥,伸手拿起那块儿,被小丫鬟搁在她床头的蓝宝石,握在手中把玩。

“真是好东西,必然是你的心爱之物。”

杨蕴秋点点头,若非心爱之物,也不会随身携带,时时摩挲,正因如此,这宝石上带有杨蕴秋的气息,才更显得光泽温润,一般人就算看不出不凡之处,却也能隐约感觉得到。

胭脂显然比一般人更加敏感,否则也不会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察觉到这块儿宝石的真正玄妙,还拿出来展示。

“我听说孙公子想在泉州开一家珍宝店?”

杨蕴秋一愣——这事儿他只和卫王说过一次,还是为了借他的势力,方便赚钱,写书赚钱赚的实在是太慢了。

这个胭脂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不过转念一想,她是烟花女子,入幕之宾数不胜数,天底下最容易淘到消息的人士之一,这件事儿,既然告诉了卫王,那就不是什么秘密了,而且,卫王显然也不觉得开店做生意算什么秘密的事儿,哪个世家大族没有自己的生意,光靠俸禄的话,还不饿死?

“如果你的店里,用这样级别的宝贝做压轴品,我就和你合作,如何?放心,绝对不占你便宜,你只要雇佣我就行了,我替你卖出多少东西,超过你定的底线,你就给我半成的银钱,怎么样,放心吧,你绝不会吃亏。”

娃娃大喜:“答应她,答应她,让她签订契约。”

杨蕴秋有些意外:“难道胭脂姑娘缺钱?”

很明显,人家胭脂姑娘只要动一动口,就有无数犯贱的男人捧着银子给她,哪里还用得着她去赚辛苦钱?

“这叫未雨绸缪,我的钱再多,也有年老色衰的一日,到时候我是能开家青楼,也能有几分薄面,可我不乐意那么辛苦,老了还要看男人的脸色。”

胭脂鼓了鼓脸,这会儿到不像是名妓,而是像个闹脾气的小姑娘。

杨蕴秋没有不答应的理由,他本就是要找一个人帮他打理生意。

胭脂开出来的条件,和她带来的好处比,完全不值得一提,胭脂是什么人,那是泉州引领潮流的大明星,只要是她推销的东西,就是一堆废铁,也有人抢着买,而且她做了这么多年的名妓,绝对适合和人打交道,简直再也不会有比她更合适的人选了。

“可能要等一阵子,少则一月,多则半年。我还要参加科举,时间有限,我珍宝阁的货物有些特殊,只有我知道购物的渠道。”

胭脂并没有追问到底是什么宝物,只是懒洋洋地又缩回被子里去:“我不怕等,反正一年半载的,我这张脸只要不花,就还能吃得上饭。”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竟像是睡着了。

杨蕴秋便站起身,施施然离去,一点儿留宿的意思都没有。

进入美人的香闺待一阵也就算了,真要留宿,还不知道第二日会有多少人编出多少个段子,唱他和胭脂的故事。

回到家已经华灯初上。

或许别人的消息没有太过灵通,他在移月楼的所作所为,怎么也要等一段时间才能传开,可孙知府很关注此事,毕竟卫王露面,孙兆阳也过去了。

杨蕴秋一回来,就见二丫扑过来给他看那些孙知府送来的赏赐。

一桌子的笔墨纸砚,都是上好的,每个月的月例,还增加到十两银子,虽然不能与孙兆阳的二十两比,却远超过其他人同龄兄弟姐妹的三两,而且这是面子,说明孙知府对他这个儿子十分看重。

二丫高兴的不行,虽然她家的少爷如今实在是不缺这点儿东西,这点儿银钱。

没过几日,孙兆明的大名果然在泉州传言开来,好些人嫉妒孙家,有了一个不俗的嫡长子也就罢了,居然连以前外室养的庶子,也比旁人家的纨绔子弟强,怎能不让人生气?

就是在家学里,杨蕴秋的身份也不像以前那般尴尬。

胡先生却拘着他,再不许他随意外出,功课要求重了好几倍,大约是担心若是他名次不好,让人笑话。

童生试的日子本就将近,乡试也没有几个月,杨蕴秋的时文还是写得干干巴巴,过了童生试自然没问题,童生什么的,对时文的要求不高,可要是想过乡试,还真必须加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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